活动报道:德国华人法律协会在法兰克福举办报告会暨2016年会员大会

活动报道

德国华人法律协会在法兰克福举办报告会暨2016年会员大会

文:王  硕  /  图:李东兴

不管来到德国多久,有关德国保险的话题,一直是人们见面不断提起的的热议话题,因为它距离我们的生活最近。2016年7月2日,德国华人法律协会举办了以保险为主题的报告会。


会议开始,德国安顾保险公司咨询与销售股份公司的李晓南女士为到会听众做了关于"德国法律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介绍"(专题讲座:法律险,财产险,责任险,您都保正确了吗?)的报告。


德国法律保险按照客户群分类,可以分为个人与家庭法律保险和公司法律保险。按照投标内容,可以分为个人投保,职业投保,交通投保与房地产投保。按照投保范围又分基本法律险和高级法律险。在发生法律纠纷时,相应的保险可以减少投保人走法律途径所必须的巨大花费。德国家庭财产保险分为,第三方责任险,家庭财产险,房屋险,玻璃险。当然,还有细分下来的其
他险种。

李晓南女士关于保险的报告进行了3个小时,详尽实用,很有帮助。报告过程当中不断穿插了听众的问题。报告引起了在场听众的巨大兴趣和积极的反响。

保险的报告做完之后,德国华人法律协会举办了2016年协会的年会。

德国华人法律协会朱红梅女士做了关于2015年协会工作的报告。2015年,德国华人法律协会举办了4次各种报告会和活动,协会的活动引起了德国华人社会的高度评价。


李东兴博士做了关于协会2015年的财务工作报告。
协会目前的收入全部靠会员会费。
协会目前的支出主要是举办活动的支出,网站费用以及法院登记费用。
协会的理事义务为学会工作,不拿报酬。
协会目前没有雇佣工作人员,协会事务均由理事办理。
按照协会章程,理事会必须每年向会员大会汇报协会财务状况。
协会是一个公益性协会。协会必须每三年向财务局做一次汇报。
理事会向本届会员大会汇报协会2015年财务决算(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协会详细账目由查账员检查并向会员大会汇报。

王硕博士主持了补选协会理事会成员的工作。根据自荐和自我介绍,协会年会补选了崔优先生为德国法律协会理事会成员。


年会上,与会人对协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报告中和结束之后听众对报告积极提问并做了热烈的讨论。当场就有几位听讲人表示要参加公益性的德国华人法律协会。大家纷纷表示,德国华人法律协会应该继续更多地举办类似的活动。

德国华人法律协会
2016年7月3日
Share by: